药品名 | 纯正堂厌食康颗粒 | 通用名称 | 厌食康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7g*9袋 | 有效期 | 暂定一年 |
性状 | - |
纯正堂
开水冲服,一岁至六岁一次1/2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1~2周。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儿禁服。
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小儿厌食症。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g*9袋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白术、茯苓、广山楂、小槐花、麦芽、陈皮。
国药准字Z20025595
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