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东方参贝止咳颗粒 | 通用名称 | 参贝止咳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保存。 |
包装 | 10g*9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东方
口服,1至3岁一次2.5克;4至6岁一次3.3克;7至12岁一次5克;成人一次10克;一日3次;饭后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香燥、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傣医: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镇咳平喘作用:本品能非常显著地减少咳嗽次数,减轻咳嗽程度,缓解支气管痉挛,具有卓越的镇咳平喘作用。 2.祛痰利咽作用:本品能明显增强气管对酚红的排泌量,显著缓解气管,支气管的刺激现象,稀释并促进呼吸道痰液的排除。 3.抗菌抗病毒作用:本品对呼吸道常见致病菌,如金色黄葡萄球菌,绿脓杆菌,肺炎球菌等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对病毒如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鼻炎病毒等也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4.抗炎作用:本品有较好的抗炎作用,能显著抑制炎症反应。 5.抗组织胺作用:本品能有效地对组织胺所致的不良反应,缓解咽部的刺激作用。
10g*9袋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北沙参、浙贝母、前胡、苦杏仁、法半夏、陈百部、款冬花、重楼、连翘、荆荠、干草等14味。
国药准字Z20026126
云南融江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