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佩夫人小儿愈美那敏溶液 | 通用名称 | 小儿愈美那敏溶液 |
医保 | - | 贮藏 | 密闭保存。 |
包装 | 40ml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佩夫人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1.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呋喃唑酮等合用。2.本品与镇静药、催眠药、抗精神病药或含乙醇饮料合用,可增强中枢抑制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中愈创木酚甘油醚为强力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咯出;氢溴酸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起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海葱流浸膏为祛痰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0ml
中国香港
口服溶液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国药准字Z10980132
麒麟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