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施宁(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6.5g:0.5g*6包/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
施宁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 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2.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2.5-3.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3.5-4.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4.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4.5-5.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6.5g:0.5g*6包/盒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口服混悬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对乙酰氨基酚。
国药准字H200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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