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扬子江百乐眠胶囊 | 通用名称 | 百乐眠胶囊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 (不超过 20℃)干燥处。 |
包装 | 0.27g*56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粉末,味苦。 |
扬子江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14天为一个疗程。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害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4.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儿童、哺乳妇女、老年人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 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和疗程服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能引起恶心、腹痛、皮疹、瘙痒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个案报告。
孕妇禁用。
滋阴清热,养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型失眠症,症见入睡困难、多梦易醒、醒后不眠、头晕乏力、烦躁易怒、心悸不安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0.27g*56粒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胶囊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百合,刺五加(生),首乌藤,合欢花,珍珠母,石膏,酸枣仁,茯苓,远志,玄参,地黄(生),麦冬,五味子,灯心草,丹参,辅料为淀粉。
国药准字Z20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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