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川复方木鸡颗粒 | 通用名称 | 复方木鸡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0g*9袋 | 有效期 | 暂定1.5年。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味苦。 |
川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饭后服。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以及过敏性药疹等。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具有抑制甲胎蛋白升高的作用。用于肝炎,肝硬化,肝癌。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临床前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小鼠肉瘤180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荷瘤小鼠细胞免疫功能有所提高;对四氢化碳所致大鼠血清转氨酶升高有所降低。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0g*9袋
尚不明确。
处方药
非
国产
颗粒剂
尚不明确。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国药准字Z21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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