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药品说明书>正文
川复方木鸡颗粒

川复方木鸡颗粒(10g*9袋)

参考价 ¥42.00起
药品名 川复方木鸡颗粒 通用名称 复方木鸡颗粒
医保 贮藏 密封。
包装 10g*9袋 有效期 暂定1.5年。
性状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味苦。

品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饭后服。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以及过敏性药疹等。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适应症

具有抑制甲胎蛋白升高的作用。用于肝炎,肝硬化,肝癌。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临床前动物实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小鼠肉瘤180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荷瘤小鼠细胞免疫功能有所提高;对四氢化碳所致大鼠血清转氨酶升高有所降低。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包装

10g*9袋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颗粒剂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成份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413

企业名称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