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优克石椒草咳喘颗粒 | 通用名称 | 石椒草咳喘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8g*9包 | 有效期 | 18个月 |
性状 | - |
优克
温开水冲服,一次8~16克,一日3~4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彝医: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g*9包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陈皮156g石菖蒲96g虎杖312g天冬188g石椒草375g百部96g通关藤750g臭灵丹375g苦杏仁96g鱼腥草375g桑白皮188g蔗糖720g糊精180g制成 1000g
国药准字Z20025635
云南优克制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