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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连花清瘟片

以岭连花清瘟片(0.35g*12片*3板)

参考价 ¥24.30起
药品名 以岭连花清瘟片 通用名称 连花清瘟片
医保 乙类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0.35g*12片*3板 有效期 24个月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品牌

以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包装

0.35g*12片*3板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乙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片剂

成份

大青叶、黄芩、牛蒡子、玄参、天花粉、淡竹叶、葛根、连翘、桔梗、柴胡等16味。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422

企业名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