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沙溪排石颗粒 | 通用名称 | 排石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置服凉干燥处。 |
包装 | 5g*20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褐色的悬浮性颗粒;气微,味微甜、微苦。 |
沙溪
开水冲服,一次1袋(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1.孕妇、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脾虚便溏者慎用。 5.忌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清热利水,通淋排石。本品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石淋,尿道结石,肾结石,输尿管结石。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5g*20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处方药
非
颗粒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连钱草、车前子(盐水炒)、木通、瞿麦、徐长卿、石韦、忍冬藤、苘麻子、滑石、甘草。
国药准字Z20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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