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异维A酸胶丸 | 通用名称 | 异维A酸胶丸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10mg*24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胶丸,内含橙黄色油状混悬液。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1.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唇炎﹑脱屑﹑瘙痒﹑疼痛﹑皮疹﹑皮肤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2.结膜炎﹑严重者角膜混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3.毛发疏松,指甲变软。4.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衄等。5.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6.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轻度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上述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本品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1.异维A酸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可导致假“脑瘤”产生而引起良性脑压升高,临床表现为伴有头痛的高血压、眩晕和视觉障碍。2.异维A酸与维生素A同时使用,可产生与维生素A超剂量时相似的症状。3.异维A酸与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同时应用,可导致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下降,与华法林(Warfarin)同时使用,可增强华法林的治疗效果,和甲氨蝶呤(MTX)同时使用,可因MTX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增加对肝脏的损害。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0mg*24粒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胶囊剂(软胶囊)
本品口服后迅速由胃肠道吸收,2~4小时后达血浓度高峰,半衰期为10~20小时,主要在肝脏或肠壁代谢,以原形及代谢产物进入肝肠循环,口服生物利用度低,餐后服药可增加生物利用度,吸收后的血浆结合率高,未经改变的原形药从大便排出,代谢产物经尿排出。
本品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国药准字H19994006
哈尔滨大中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