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精和乙酰天麻素片 | 通用名称 | 乙酰天麻素片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50mg*12片*3板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精和
口服。用于头痛,偏头痛及神经衰弱:一次100毫克;用于助眠:一次200毫克,每晚1次。
1.如出现突发性剧烈且持续的头痛,应及时去医院。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个别病人出现恶心、口干、胃部不适等症状,减药或停药后恢复正常。
尚不明确。
镇静、安眠、镇痛。用于失眠、神经衰弱及血管性头痛和神经性头痛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具有增加脑血流量并缓解脑血管痉挛的作用;本品可恢复大脑皮层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具有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本品具有吸收快、体内不易蓄积、服用后不影响第二天工作及生活的特点。
50mg*12片*3板
OTC甲类
非
国产
片剂
:乙酰天麻素。
国药准字H20013048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