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清宣止咳颗粒 | 通用名称 | 清宣止咳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0g*5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开水冲服,1~3岁:每次1/2包;4~6岁:3/4包;7~14岁:每次1包;一日3次。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儿禁服。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咳嗽,证见:咳嗽,咯痰,发热或鼻塞,流涕,微恶风寒,咽红或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对氨水、电刺激引起的小鼠咳嗽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可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出量,提示有一定的祛痰作用; 3.对化学物质所引起的动物急性炎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10g*5袋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桑叶、薄荷、苦杏仁、桔梗、白芍、紫菀、枳壳、陈皮、甘草.
国药准字Z1999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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