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岭南万应岭南黑鬼油 | 通用名称 | 岭南黑鬼油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
| 包装 | 30ml/瓶 | 有效期 | 48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油状液体,气清香。 | ||
岭南万应
外用少量,涂擦患处。不可口服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1.禁止内服;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3.儿童及孕妇忌用。
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酸痛,骨节疼痛,蚊虫叮咬。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忌用。
尚不明确。
30ml/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乙类
非
搽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麝香草酚、香茅油、冬青油、松节油。
国药准字Z43020935
岭南药厂(香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