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赛美尔卡泊三醇倍他米松凝胶 | 通用名称 | 卡泊三醇倍他米松凝胶 |
医保 | 非 | 贮藏 | - |
包装 | 50μg/0.5mg*15g/瓶 | 有效期 | 24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类白色的半透明脂质凝胶。 |
赛美尔
用量:每天用于受累皮损。推荐4周为一个疗程。如果一个疗程结束后需要继续或重新开始治疗,应经医学评估后在常规医学检测下继续进行。所有受累头皮区域可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一般每日1~4g即可(4g约一茶匙)。使用含卡泊三醇的药物时,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5g,治疗面积不应超过体面积的30%。给药方法:使用前请摇匀药瓶,然后将本品涂于受累皮损。本品不可用于脸部或眼睛。用后请立即洗手。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使用本品后不要立即洗头,使其在头皮上保留一夜或一日。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0μg/0.5mg*15g/瓶
处方药
非
凝胶剂
国药准字H31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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