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维康维生素EC颗粒 | 通用名称 | 维生素EC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15包/盒 | 有效期 | 24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具香味。 |
维康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1次。用水冲服或嚼服。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咽炎、腹泻、乳腺肿大以及乏力、血小板聚集及血栓形成。2.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
1.本品与肝素或华法林联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凝血酶原血症。2.巴比妥类、扑米酮、水杨酸类药物可促使维生素C排泄。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维生素C参与体内抗体、胶原形成和组织修补以及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代谢,保持血管完整性,增加机体的抵抗力;维生素E亦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保护皮肤及增加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等作用,维生素E、维生素C合用可发挥抗氧化作用。
15包/盒
OTC乙类
非
颗粒剂
参见详细说明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维生素E10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
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1284)-2002
国药准字H15021425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