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十八红参茸鹿胎膏 | 通用名称 | 参茸鹿胎膏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5g*6块*2小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半固体的块装;气微腥,味微咸。 |
十八红
温黄酒或温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2次。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3.糖尿病患者慎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尚不明确。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忌服。
调经活血,温宫止带,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1.服本药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g*6块*2小盒
处方药
非
国产
煎膏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杜仲(炭)、人参、化橘红、熟地黄、丹参、小茴香(盐制)、益母草、桃仁(炒)、川芎、荆芥穗(炭)、白芍、香附(醋制)、莱菔子、白术(麸炒)、肉桂、银柴胡、泽泻(盐制)、槟榔(焦)、厚朴(姜制)、神曲(炒)、附子(制)、麦芽(炒)、赤芍、山楂(焦)、延胡索(醋制)、苍术(炒)、续断、吴茱萸(盐制)、砂仁、海螵蛸、茯苓、乌药、牡丹皮、牛膝、龟甲(醋制)、豆蔻、木瓜、红花、木香、山药、沉香、当归、鹿茸、甘草、鹿胎。
国药准字Z20053589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