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小儿咽扁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咽扁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4g*10袋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儿禁服。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本品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4g*10袋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20055159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