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九龙都梁滴丸 | 通用名称 | 都梁滴丸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置干燥处。 |
| 包装 | 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每瓶装72丸。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有特异香气。 | ||
九龙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丸,一日4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每瓶装72丸。
尚不明确。
OTC乙类
非
丸剂
尚不明确。
白芷、川芎。辅料为聚乙二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002(Z-002)-2003(Z)
国药准字Z20083109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