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信谊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 通用名称 |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保存 |
包装 | 每瓶100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信谊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一日2~3次。2.小儿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次。
1.交叉过敏,患者对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 3.有下列情况时慎用:糖尿病、严重肝功能减退。 4.治疗期间须进行检验: (1)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但上述试验值增高不一定预示发生临床肝炎,并可能在继续治疗过程中恢复。 (2)眼部检查,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1.发生率较高者有:精神忧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2.发生率较少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周围神经炎),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眼或皮肤黄染(黄疸,肝炎)。 3.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月经失调或怕冷,性欲减退(男子),皮肤干而粗糙,甲状腺功能减退,关节疼痛,僵直肿胀。 4.如持续发生以下情况者应予注意:腹泻,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欲减退,口中金属味,恶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适,呕吐(胃肠道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眩晕(包括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嗜睡,软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1.与环丝氨酸同服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全身抽搐症状。应当适当调整剂量﹐并严密监查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症状。 2.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能加重其不良反应。 3.本品为维生素B6拮抗剂﹐可增加其肾脏排泄。因此﹐接受丙硫异烟胺治疗的患者﹐维生素B6的需要量可能增加。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尚不明确。
每瓶100粒。
尚不明确。
处方药
乙类
片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丙硫异烟胺。
国药准字H31020640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