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 通用名称 |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0.3ml*60支/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莎普爱思
滴眼,一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道,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能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眼外伤严重感染时,暂不使用,或遵医嘱。
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告对晶状体醛糖还原酶(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0.3ml*60支/盒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滴眼液
兔静脉注射后,在眼组织和血浆中能测得原药及其代谢物—5-羟苄达酸(5-BDZ),其中虹膜浓度最高,其他依次为睫状体、视网膜、角膜、泪液、房水、玻璃体和晶状体。血浆和房水、玻璃体、睫状体、视网膜的消除半衰期(T1/2β)分别为2.47、4.56、3.59和3.22小时,而晶状体中T1/2β为17.1小时,明显长于其他组织。采用0.5%14C-BDZL滴眼液,一次滴用后,眼部各组织中均可检测到药物,在晶状体中停留时间最长。
本品:苄达赖氨酸。
国药准字H2016335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