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一清颗粒 | 通用名称 | 一清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7.5g*7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5g*7袋
尚不明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尚不明确。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YBZ18932005
国药准字Z20054251
杨凌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