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千金(补血益母丸) | 通用名称 | 补血益母丸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2g*6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 |
千金
口服。一次12g,一日2次。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生冷辛辣,孕妇禁服。
益气养血,活血化瘀。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产后恶露不绝、小腹疼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能使失血性贫血小鼠RBC、Hb恢复至正常水平;能对抗环磷酰胺损伤骨髓造血系统所致的血细胞减少,能使WBC、HB、RBC明显升高;且对环磷酰胺所致小鼠脾脏萎缩有明显的对抗作用;它对小鼠既具有活血作用又能缩短小鼠的凝血时间 ;提高小鼠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和促进小鼠溶血素抗体的形成;促进小鼠腹腔绵羊红细胞的吸收;但对正常大鼠离体子宫平滑肌未显示出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2g*6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丸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YBZ08312009
国药准字Z20090602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