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科晖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5g*9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科晖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可见恶心﹑呕吐。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g*9袋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盐酸麻黄碱、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
国药准字Z52020398
贵州省科晖制药厂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