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磺胺嘧啶银乳膏 | 通用名称 | 磺胺嘧啶银乳膏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
包装 | 60g/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 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的双重作用。对多数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均有抗菌活性,且具有收敛作用,可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日愈合。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60g/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乳膏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每克含磺胺嘧啶银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
国药准字H44020614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