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协和联苯双酯滴丸 | 通用名称 | 联苯双酯滴丸 |
| 医保 | 甲类 | 贮藏 |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 包装 | 1.5mg*250丸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糖衣滴丸。 | ||
协和
口服:滴丸剂,5粒/次,每日3次,必要时6~10粒/次,每日3次,3月,ALT正常后改为5粒/次,每日3次,连服3月。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连用3~6个月。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个别病例可出现口干、轻度恶心,偶有皮疹发生,一般加用抗变态反应药物后即可消失。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先代偿性肝硬化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临床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合用肌苷,可减少本品的降酶反跳现象。
本品为我国创制的一种治疗肝炎的降酶药物,是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因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所致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应。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清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酌减。
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1.5mg*250丸
尚无可靠参考文献。
处方药
甲类
国产
丸剂
本品口服吸收约30%,肝脏首过作用下迅速被代谢转化。24小时内70%左右自粪便排出。滴丸剂的生物利用度为片剂的1.25~2.37倍
联苯双酯。
《中国药典》2005年版
国药准字H11020980
北京协和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