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参麦颗粒 | 通用名称 | 参麦颗粒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25g*9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
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油腻食物。
养阴生津。适用于面黄肌瘦,津少口渴,腰膝酸软,食欲不振,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神经衰弱。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25g*9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红参、麦冬、南沙参、黄精干浸膏、山药、枸杞子。
国药准字Z420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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