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泰华堂肠炎宁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肠炎宁口服液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阴凉处。 |
| 包装 | 10ml*6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微苦。 | ||
泰华堂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史,且病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腹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侯者。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ml*6支
处方药
非
国产
合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甜菊素、羟苯乙酯、香精。
国药准字Z20080305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