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葵花(葡萄糖酸锌颗粒) | 通用名称 | 葡萄糖酸锌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70mg*15包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香甜、微涩。 |
葵花
口服。温水冲服0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一日2次。
1.本品宜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4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2.应避免空腹服药,必要时可减少用量或停药以使减轻。
尚不明确。
用于治疗缺锌引起的营养不良、厌食症、异食癖、口腔溃疡、痤疮、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等。
1.本品勿与牛奶同服。 2.本品勿与铝盐、钙盐、碳酸盐、鞣酸等同时使用。 3.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锌为体内许多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等作用。缺乏时,生长停滞、生殖无能、伤口不易愈合、机体衰弱,还可发生结膜炎、口腔炎、舌炎、食欲缺乏、慢性腹泻、味觉丧失以及神经症状等。锌对儿童生长发育尤为重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0mg*15包
尚不明确。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葡萄糖酸锌。
国药准字H20058456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