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武汉健民(健脾生血颗粒) | 通用名称 | 健脾生血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防潮。 |
包装 | 5g*36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饭后用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 2.5g ;一至三岁一次 5g ;三至五岁一次 7.5g ;五至十二岁一次 10g ;成人一次 15g ;一日 3次或遵医嘱,四周为一疗程。
忌茶;勿与含鞣酸类药物合用;服药期间,部分患儿可出现牙齿颜色变黑,停药后可逐渐消失。少数患儿服药后,可见短暂性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轻度腹泻,多可自行缓解。
1服药期间,部分患儿可出现牙齿颜色变黑,停药后可逐渐消失。 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3可见上腹疼痛、便秘。 4少数患儿服药后,可见短暂性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轻度腹泻,多可自行缓解。
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健脾和胃,养血安神。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及心脾两虚型缺铁性贫血;成人气血两虚型缺铁性贫血。症见面色萎黄或晄白 ,食少纳呆,腹胀脘闷,大便不调,烦躁多汗,倦怠乏力,舌胖色淡,苔薄白,脉细弱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g*36袋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党参45g,茯苓45g,白术(炒)27g,甘草13.5g,黄芪22.5g,山药54g,鸡内金(炒)22.5g,龟甲(醋制)13.5g,麦冬45g,南五味子(醋制)27g,龙骨13.5g,牡蛎(煅)13.5g,大枣22.5g,硫酸亚铁(FeSO4·7H2O)20g。
国药准字Z10940043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