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惠海希康(金莲花软胶囊) | 通用名称 | 金莲花软胶囊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置干燥处(10~30℃)。 |
包装 | 0.55g*30粒 | 有效期 | 18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苦。 |
惠海希康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实验证实。本品能降低发热家兔体温,具有解热作用; 2.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肿胀及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肿胀,抑制羧甲基纤维素钠所致大习腹腔白细胞游走,具有抗炎作用; 3.高小鼠痛阈值和减少扭体次数,具有镇痛作用; 4.奋汗腺,使大鼠足跖部出汗点及空泡汗腺发生率增加,表明本品具有发汗作用。 5.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溶血型链球菌,绿脓杆菌,肺炎双球菌和福氏痢疾杆菌实验菌株均有较强的抑菌和杀菌作用。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0.55g*30粒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甲类
非
国产
胶囊剂(软胶囊)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金莲花。辅料为:大豆油、蜂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2792008
国药准字Z20050839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