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樱花牌清开灵滴丸 | 通用名称 | 清开灵滴丸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每10丸重0.35g*80丸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微苦。 |
樱花牌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20丸,一日2~3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含有黄芩苷,黄芩苷与含铝、镁、锌类药物合用时,会发生络合作用,影响药物吸收。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未进行过研究。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每10丸重0.35g*80丸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国产
滴丸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聚乙二醇。
国药准字Z10980094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