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升血灵颗粒 | 通用名称 | 升血灵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阴凉干燥处 |
包装 | 10克*10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口服,小儿周岁以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
补气养血,消积理脾。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方由5昧药组成。主证为气血两虚,症见面色萎黄,少气懒言,眩晕心慌,体倦,舌淡苔薄白,脉细弱。均为缺铁性贫血的表现。脾虚不运,食积纳差为次要症。方以黄芪大补脾肺之气,益气而生血,取“有形之血,生于无形之气”之意;阿胶甘平滋润,入肝补血和血,且能入肺肾润燥滋阴;共为君药。皂矾补血,补充铁元素为臣药。大枣益气健脾,补血和营;山楂化食消积,理脾开胃为佐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克*10袋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皂矾、黄芪、新阿胶、山楂、大枣。
国药准字Z20033218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