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百灵鸟(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4g*16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昧甜,微苦。 |
百灵鸟
开水冲服,1岁以内,每次2.5g(半袋);1-3岁,每次5g(1袋);4-6岁,每次7.5g(1袋半);7-14岁,每次10g(2袋);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有腹泻、皮疹、呕吐、瘙痒等报告。
尚不明确。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本品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g*16袋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芩、白芍、蝉蜕。辅料为蔗糖、糊精、甜橙香精。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2005042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