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天方乳泉颗粒 | 通用名称 | 乳泉颗粒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药品用复合膜袋,每盒装6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苦。 | ||
天方
每次4克,1日2次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缺乳、少乳、乳汁不畅;乳房松软、下垂;产后出血过期不止、量多、色淡,有小腹空坠感;头晕、气短、心悸、耳鸣;面色无华、萎黄;食欲不振、大便涩滞。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用复合膜袋,每盒装6袋
OTC乙类
非
颗粒
王不留行、天花粉、当归、漏芦、穿山甲(炙)、炙干草。
国药准字Z200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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