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奇星虚汗停颗粒 | 通用名称 | 虚汗停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5g*20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涩。 |
奇星
用开水冲服,四周岁以下儿童,一次5克,一日2次。四周岁以上儿童,一次5克,一日3次。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益气养阴,固表敛汗。用于气阴不足之自汗、盗汗及小儿盗汗。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止汗。 (1)对毛果芸香碱引起的实验动物出汗亢进有较好的对抗作用; (2)对在偏高温(28℃)环境中的实验动物出汗有抑制作用。 2.提高免疫功能。明显增强免疫受抑实验动物(环磷酰胺模型)的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功能。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g*20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黄芪、牡蛎(煅)、浮小麦、糯稻根、大枣。
部标十四册
国药准字Z44020783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