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甘海胃康胶囊 | 通用名称 | 甘海胃康胶囊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保存。 |
包装 | 0.4g*12粒*5板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健脾和胃,收敛止痛。用于脾虚气滞所致的胃脘痛,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方以健脾益气、止酸敛疮、活血祛湿法组方原则,可通过整体调节来实现对局部病理改变的修复,最大程度地调动机体抗病祛邪、化腐生肌的能力,不仅能有效调节PU的攻击因子与保护因子之间的失衡,而且在治愈PU的同时,还能对紊乱的消化功能进行调整,从而提高溃疡愈合质量。
0.4g*12粒*5板
OTC甲类
非
国产
胶囊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甘草、海螵蛸、沙棘、枳实、白术、黄柏、延胡索、绞股蓝总苷。
国药准字Z20025708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