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四黄泻火片 | 通用名称 | 四黄泻火片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 包装 | 0.25g*36片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 |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者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1.孕妇禁用。 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目赤肿痛,风火牙痛,口舌生疮,小便短赤,大便干结及外科疮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0.25g*36片
OTC甲类
非
国产
片剂(薄膜衣)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相当于黄芩苷7.35g)10.5g ,人工牛黄5g ,大黄200g,硬脂酸镁3g,羧甲基淀粉钠10g,淀粉
国药准字Z20026355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