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白云山明兴(清开灵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清开灵口服液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遮光。 |
包装 | 10ml*18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白云山
口服。 1.一次20~30ml,一日2次 2.儿童酌减。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ml*18支
中药物具有一定的寒性,胃肠道虚寒的患者,建议饭后服用,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合剂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10880028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