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天衡氢溴酸右美沙芬片 | 通用名称 | 氢溴酸右美沙芬片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避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
包装 | 15mg*24片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浅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天衡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1.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剂量酌减。
15mg*24片
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片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国药准字H19994088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