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长圣(乌洛托品溶液) | 通用名称 | 乌洛托品溶液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24ml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外用。 1.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 2.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1.肾功能不全者。 2.严重肝功能障碍者。 3.脱水患者。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具有杀菌、收敛、止汗作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尚不明确。
24ml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国产
溶液剂
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可迅速分布到各组织和体液中。当尿液pH为5.6时,服用乌洛托品、乌洛托品马尿酸盐、乌洛托品杏仁酸盐(肠溶衣片)后,尿中甲醛浓度达峰时间分别为0.5~1.5h、2h、3~8h。药物可迅速经肾脏随尿液排出,当pH为5时约90%在24h内排出,其中排出的甲醛约20%。肾功能不全者可致本药蓄积,并产生毒性,同时尿中甲醛浓度也降低。40%马尿酸盐和杏仁酸盐在8h内由肾小球过滤和肾小管分泌。
乌洛托品。
国药准字H45021084
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