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民康金明和胃胶囊 | 通用名称 | 金明和胃胶囊 |
| 医保 | 非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0.35g*48粒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 | ||
民康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1.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2.服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酒类。
尚不明确。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酒类。 2.孕妇禁服。
理气和胃,清热止痛。用于肝胃郁热之胃脘疼痛,泛酸等症的明显治疗。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急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等消化性溃疡、急慢性胆囊炎、胰腺炎等引起的腹部痞满、胀闷、疼痛、嗳气、泛酸、嘈杂、食欲不振、便秘等症状均有独特疗效。 2.具有治疗和调节的双重作用。纯天然的中药成分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能有效修复破损的胃黏膜,清除胃病反复发作的根源,对胃脏器亦有补益作用。可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增强运动机能和消化能力。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0.35g*48粒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处方药
非
国产
胶囊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黄连、吴茱萸、半夏(姜制)、陈皮、鸡内金(炒)玄明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试行)WS-5729(B-0729)-2002
国药准字B20040040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