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药都逍遥颗粒 | 通用名称 | 逍遥颗粒 |
医保 | 甲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5g*10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 |
药都
一次1袋,一日2次。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临床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肝郁血虚,寒热往来,口燥咽干,脉弦而虚者。逍遥颗粒的无糖型制剂更适于同时患有糖尿病或肥胖的患者,其用量较有糖型更小,服用更方便。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15g*10袋
尚不明确。
OTC甲类
甲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为当归、白术(炒)、炙甘草、白芍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颗粒。
2010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20003393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