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荆肤止痒颗粒 | 通用名称 | 荆肤止痒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温度不超过20℃)。 |
包装 | 3g*10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开水冲服,6至14岁每次1袋,一日3次;3至5岁每次1袋,一日2次;1至2岁每次半袋,一日3次;一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2次。
1.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及辛辣食物。 2.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为药物过敏(药疹)所致,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3.婴儿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如出现脓疱疮,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因肾病、糖尿病、黄疸、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应以治疗病因为主,若需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个别患儿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及辛辣食物。
祛风、除湿,清热解毒、止痒。用于儿童风热型或湿热型丘疹性荨麻疹。症状可见脓疱疮、风团、水疱、瘙痒等。疗程3至6天。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g*10袋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荆芥、地肤子、防风、野菊花、鱼腥草、茯苓、山楂(炒焦)。辅料为糊精、环拉酸钠。
国家药品标准WS3-371(Z-056)-2004(Z)。
国药准字Z10970119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丹参﹑泽兰﹑桃仁﹑红花﹑赤芍﹑白芷﹑陈皮﹑泽泻﹑王不留行﹑败酱﹑川楝子﹑小茴香(盐制)﹑黄柏(盐制)。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金钱草、王不留行(炒)、篇蓄、延胡索(醋制)、鸡内金(烫)、丹参、木香、瞿麦、牛膝、海金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为:磺胺嘧啶0.4g和甲氧苄啶.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主要成分磺胺甲基异噁唑0.1g和甲氧苄啶0.0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