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葵花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
| 医保 | 非 | 贮藏 | 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
| 包装 | 10ml*10支/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棕红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 | ||
葵花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支,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支,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这不适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着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尚不明确。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千而渴。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婴儿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10ml*10支/盒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国产
合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中国药典》 2005年版—部
国药准字Z10950080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