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花红(消肿止痛酊) | 通用名称 | 消肿止痛酊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55ml+5ml/瓶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苦。 | ||
花红
外用,擦患处。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个别患者用药部位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皮肤过敏现象或红肿、疼痛、活动受限,应停止使用。
孕妇禁用。
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扭伤,风湿骨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消肿止痛酊的主要具有抗炎、活血散瘀、镇痛作用:消肿止痛酊局部用药能明显抑制佐剂致大鼠关节炎,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及明显加速外伤性瘀斑的吸收,并有显著的镇痛作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55ml+5ml/瓶
尚不明确。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酊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桂枝、红杜仲、白芷、黄藤、细辛、五加皮、三棱、莪术、两面针、牛膝、木香、樟脑等21味。
部标十二册
国药准字Z45021991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