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江世药业肌苷口服溶液 | 通用名称 | 肌苷口服溶液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2%。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 |
江世药业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偶见胃部不适。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2%。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甲类
非
国产
口服溶液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国药准字H23023287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