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氟比洛芬缓释片 | 通用名称 | 氟比洛芬缓释片 |
| 医保 | 非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口服:成人一日0.2g,宜于晚餐后服用或遵医嘱。
(1)有胃肠溃疡病患者慎用。(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或因服用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曾发生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应慎用。(3)心、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血压,血友病患者慎用。(4)类风湿性关节炎常可观察到贫血,故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据报道本品可以引起视力变化,故有眼病的患者应慎用并进行眼科检查。(6)本品可以抑制血小板凝集,延长出血时间,故出血时间延长时患者应慎用。
较常见的是胃肠道反应,如消化不良、腹泻、腹痛、恶心、便秘、胃肠道出血、腹胀、呕吐、肝酶升高等。偶见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头痛、嗜睡等,以及其他系统反应,如皮疹、视力变化、头晕等。
(1)对本品或其他洛芬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等,也可用于软组织病,如扭伤及劳损,以及轻度至中度疼痛,如痛经和手术后疼痛、牙痛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解热作用。
儿童应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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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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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氟比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2-氟-4-联苯基)-丙酸。
国药准字H20010491
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