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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上清丸

明目上清丸(9g*6袋)

参考价 ¥12.10起
药品名 明目上清丸 通用名称 明目上清丸
医保 乙类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包装 9g*6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性状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爆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 ,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爆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适应症

本品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忌服。

包装

9g*6袋/盒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乙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丸剂(水丸)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执行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609

企业名称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