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 通用名称 | 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盒装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6次,疗程为6~14日。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偶有局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可产生局部灼伤和异物感。此外眼睑水肿﹑流泪﹑畏光﹑视力减低﹑过敏反应等较少见。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如可使茶碱类﹑环孢素﹑丙磺舒等药物血药浓度升高,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干扰咖啡因的代谢等。
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尚不明确。
盒装
尚不明确。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眼用制剂
本品为局部用药,只有少量吸收。
本品盐酸环丙沙星。
国药准字H2009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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