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艾拉(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 通用名称 |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
| 医保 | 非 | 贮藏 | - |
| 包装 | 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118mg/瓶。 | 有效期 | -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
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治疗后1周复查,若皮损未消退则可再次治疗,在三周内,治疗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尚无患者治疗3个月后继续随访的试验资料,故3个月后复发率和进一步治疗方案是未知的。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118mg/瓶。
处方药
非
国产
中国药典散剂(外用)
国药准字H200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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